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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审稿进一步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民主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等。
其中,三审稿在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范方面的修改引起关注。市场人士认为,这将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提升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追究,完善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法律制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汤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双控人”(即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治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不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要达成公司立法所追求的公平与效率并重目标,就要在以上两者之间形成精妙的制度平衡。(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