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威星
【资料图】
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星智能”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东吴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对威星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中,东吴证券主要讲解了持续督导相关的监管要求,包括《深圳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用的监管要求》等内容。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相关监管要求、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性要求、信息披露、募
集资金使用等。
三、现场培训结论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
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性得到全体参与培训人员的认
同。通过本次现场培训,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法律法规体系有了更系
统、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
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沈晓舟 陆韫龙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