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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三审。此前的二次审议稿规定: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今天的三次审议稿则进一步将加装电梯的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明确这个范围,就是要让有限的资源更多地聚焦到无障碍需求较为集中的地方,让老房子加装电梯这件事儿,目标更加精准明确,措施更加务实可行。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专门提到,除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以外,加装电梯这件事儿,还要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为什么呢?因为不同楼层居民在房屋采光、费用分摊等方面可能存在不同的关注点或利益诉求,社区居民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可能有需要沟通协调的问题。这往往需要社区基层组织在中间“搭桥牵线”“穿针引线”,帮助社区居民减少矛盾纠纷,获取更多支持,把加装电梯这件好事儿真正办好。